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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改委點評:居民電價偏低!電費要漲?“十四五”將持續深化電價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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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明確,下一步要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,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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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國政府網公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答網民關于“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,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”的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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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回復中提到,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,我國居民電價偏低,工商業電價偏高。下一步要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,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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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上,今年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明確發文提出,“十四五”時期將持續深化電價改革。平穩推進銷售電價改革,有序推動經營性電力用戶進入電力市場,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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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截圖來源:中國政府網)
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調整居民電價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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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4日,中國政府網公開了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答網民關于“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,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”的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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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陜西的網民“大河618”(手機尾號3898)指出,現在電力裝機已嚴重過剩,供大于求,電力設備出力不足,特別是火電廠,設備利用小時數連續幾年下降,全國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已低于3000小時/年,近一半機組常年閑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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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網友建議,鑒于電力已經飽和,不再短缺,為改善人民生活,保護環境,建議完善原來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,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,少用煤取暖或做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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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回復中指出,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,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,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。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,我國居民電價偏低,工商業電價偏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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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表示,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,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,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,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,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,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、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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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還提到,為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,少用煤取暖,《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》明確,適宜“煤改電”的地區,要通過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價格制度,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,大力推進市場化交易機制等,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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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已實施近9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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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資料,我國階梯電價政策形成歷時4年,2008年開始研究,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導意見,在2012年7月1日實施。這意味著2012年出臺的階梯電價政策已實施近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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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實施時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曾指出,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是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節能減排的又一次實踐。由于歷史的原因,我國長期實行工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交叉補貼制度。從我國居民電力消費結構看,5%的高收入家庭消費了約24%的電量,這就意味著低電價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體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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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既不利于社會公平,無形中也助長了電力資源的浪費。通過劃分一、二、三檔電量,較大幅提高第三檔電量電價水平,在促進社會公平的同時,也可以培養全民節約資源、保護環境的意識,逐步養成節能減排的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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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看到,2012年7月實施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實施,主要當時部位高收入群體享受了較低的電價,不利于社會公平和節約資源。在當時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提到我國“長期實行工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交叉補貼制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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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出,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自2012年7月實施以來,對引導居民節約用電、合理用電發揮了積極作用,較好地體現了“保基本”的改革理念,促進了社會公平。為更好地發揮價格杠桿引導居民電力消費的作用,進一步提升階梯電價制度實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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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臺《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》,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了補充和完善。該通知提出,要加大居民用電“一戶一表”改造力度,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,規范出租房屋電費結算行為,妥善處理“一房多戶”、“一戶多人口”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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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四五”時期將持續深化電價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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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在實施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效果。但正如網友所述,當前電力裝機已嚴重過剩,供大于求。火電設備利用小時數連續幾年下降,近一半機組常年閑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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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在回復中再次提到了2012年就曾提及的工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問題,并指出該問題使得我國相比其他國家,居民電價偏低,工商業電價偏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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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實施后逐漸出現了居民用電價格偏低的問題。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2013年2月曾發文指出,新規定分檔電量標準大為提高,因此對于絕大多數的用戶實際電費支出是減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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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我國持續實施著2012年發布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,但近年來,我國在深化電價改革上從未停下腳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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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《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》,提出要深化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價格改革。研究逐步縮小電力交叉補貼,完善居民電價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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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在2021年2月22日發布的《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》提出,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。完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,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,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、氣價、水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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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來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持續推動推動風電、光伏發電產業加快發展的同時,也在持續完善居民階梯電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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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曾在答復省政協委員《關于取消“階梯電價”、實行同網同價,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》的提案中提出,2021年4月底,為照顧多人口家庭的實際情況,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臺居民階梯電價“一戶多人口”優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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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1日,江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《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出臺居民階梯電價“一戶多人口”政策。該通知提到,人數滿5人及以上的,可申請每戶每月增加100千瓦時階梯電量基數。人數滿7人及以上的,也可選擇申請執行居民合表電價。另外,給予困難群體每戶每月15千瓦時免費電量。執行范圍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、特困供養人員和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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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上,對于后續安排,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5月25日發布的《關于“十四五”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》已明確提出,“十四五”時期將持續深化電價改革。進一步完善省級電網、區域電網、跨省跨區專項工程、增量配電網價格形成機制,加快理順輸配電價結構。持續深化燃煤發電、燃氣發電、水電、核電等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,完善風電、光伏發電、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,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。平穩推進銷售電價改革,有序推動經營性電力用戶進入電力市場,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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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 證券時報 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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